根据教育部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结合农学院(牡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2.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考生的考核工作。
3.学院成立监察组,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二、申请条件
符合《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程序及提交材料,按照《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六、报名程序”的相关要求。
2.接收材料邮箱
研招办:yzb@haust.edu.cn,
农学院:songchengwei89@163.com
邮件主题为“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姓名”,需向两个邮箱均提交材料。
只允许向两个邮箱各提交一次材料,如考生多次提交材料造成材料接收有误而影响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核程序
1.材料审查
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考生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水平、科研成果、培养潜力等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同意报考的考生材料报学院;学院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证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通过专业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及运用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1)申请者外国语语种仅限英语。英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听说读写能力,特别是运用英语进行专业探索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和效率。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考核主要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科研成果,参照其他报考材料以及面试情况,综合判断考生的科研基础和培养潜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学术道德、心理素质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
考核时间:2023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河南科技大学农科1号楼215。
五、拟录取
1.按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考核成绩占2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80%的比例,折算出每位申请者的综合面试考核总成绩。学院对考生的成绩予以公示。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推荐拟录取名单。
3.每位导师限招1人,首先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其次根据考生报考导师的志愿情况,结合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进行拟录取名单遴选。
4.学院将拟录取名单,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未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导师和学院不得向申请人承诺录取。
六、体检
体检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事项
1.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我校及我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考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
八、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及名称:10464河南科技大学
联系电话(研招办):0379-64231373
联系电话(学院):0379-63239470,0379-64283097
通信地址(研招办):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学院):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农学院(牡丹学院)农科1号楼。
邮政编码:471000
河南科技大学农学院(牡丹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