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完善我院学生会工作评估体系,促进学生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全面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我院学生会作为党领导下、团指导下的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农学院/牡丹学院学生会及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
二、考核目标
1、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制纪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全体学生干部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3、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4、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生活中不怕困难,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在广大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全体学生干部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为学院争荣誉。
三、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评分制,考评总分100分,由德(政治素质)、能(能力素质)、勤(工作素质)、绩(工作实绩)、学(学习成绩)以及加减分六部分组成,其中:德15分,能20分,勤15分,绩20分,学15分,奖励分不超过15分。
每学期初考核一次,根据得分,分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档。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个月的考察期,否则劝其辞退或直接免职处理;符合淘汰项条件者,根据具体情况以予淘汰。
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由团委书记考核;各部正副部长、委员由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构成的学生会工作考核小组考核,最后定档由院团委审核确定。
学年考核综合两学期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每次考核完毕,公示各干部考核成绩,无异议即为最终成绩。对学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考核完后给予院内表彰奖励。
四、具体评分细则
(一)基本素质(85分)
1、政治素质(15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5分)
①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政治理论学习讲座等活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修养;(2分)
②积极关注并执行学代会、委员会及学生会主席团部署的任务和决定。(3分)
(2)能认真自觉执行学院决定,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5分)
①工作中注重整体利益,有团结协作意识,部门之间、人员之间积极地互相支持和配合,长期主动地协助主席团及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工作(5分)
②工作配合意识一般,能基本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3-4分)
③不能完成分配的任务,工作不积极(1-2分)
(3)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能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者(5分)
2、能(能力素质)(20分)
(1)组织协调能力(10分)
①学生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同学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8-10分)。
②初步具备领导能力,协调同学较好的完成工作(4-7分)
③不具备组织领导素质(1-3分)
(2)熟悉本职工作,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5分)
(3)交际能力(5分)
①善于与同学交往,做同学的朋友,深受欢迎,具有很强号召力(4-5分)
②在同学中有一定影响力(2-3分)
③交际范围较小,影响力较差(1分)
3、勤(工作素质):(15分)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5分)
①严格执行学院团委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3分)
②经常深入到同学们中调查研究,向团委及学生会反映同学们的动态和呼声,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2分)
(2)在工作中发挥预见性和创造性,具有超前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模式(5分)
①工作完成出色,并为学生会提供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4-5分)
②工作完成较好,能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创造性(2-3分)
③能完成本职工作,但提不出创造性意见(1分)
(3)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文字写作能力强(5分)
①能够熟练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对各种文件理解透彻。(3分)
②擅长撰写各种活动总结。(2分)
(3)各种通知、消息回复及时。(2分)
4、绩(工作实绩):(20分)
在学生会工作中能够发挥个人才能及本部职能作用,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1)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能够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15-20分)
(2)基本完成本职工作(10—15分)
(3)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 (5—10分)
5、学(学习成绩):(15分)
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1)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现象,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类竞赛。(10-15分)
(2)学习成绩良好,班级排名中等,无挂科现象。(5-10分)
(3)学习成绩不优秀,有挂科现象(0-5分)
(二)奖励分项(加分不超过15分)
1、为学生会内部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并被采纳,每采纳一次加1分。
2、通过自身努力为学院争得荣誉者加5分。参与团体比赛为学院获得团体荣誉者加3分。
3、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2-5分)。
4、敢于见义勇为,向不良行为作斗争加3分 。
5、通过各类社会考核或参加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并合格者加3分。
(三)减分项
1、例会或活动:迟到一次者减1分/次,无故不到者减2分/次。请假不符合标准减2分/次。
2、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课假除外)减2分。
3、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减2分/次。
4、不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报表、每次减1分。
5、有一门成绩不及格减3分。
6、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减2-5分。
7、在工作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影响整体工作效率或在学生会内部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减3-5分,情节过于严重者作淘汰处置。
(四)淘汰项
对出现下列事例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屡次不改者取消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干部并由主席团建议提交至学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报院团委备案)予以淘汰:
1、受到任何学院行政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一学期有三门课程不及格者。
4、工作自由散漫,且屡教不改者。
5、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工作者。
6、在工作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或在学生会内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
本制度由农学院/牡丹学院学生委员会制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全体学生干部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实施过程中,视需要可对本制度作适当修改。
河南科技大学农学院/牡丹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