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实验室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2016年10月14日 20:01  点击:[]


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改、扩建时,新的用电系统建成后,废弃不用的旧线路、旧装置都应立即拆除。室内搭建各种临时用电线路,应经校电管部门同意并由专门施工队伍安装。实验室新添大功率设备必须经校电管部门勘查,同意后方可安装。

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实验室用电严禁超负荷运行。

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防护措施。

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自行设计、制作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作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实验室应有严格的用电管理制度,要对在实验室工作或学习的学生、教师、实验技术及其他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把安全用电制度落到实处。

河南科技大学农学院

二OO五年九月六日

教育部 河南省教育厅 科学技术部 河南省科技厅 农业农村部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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